【廉政報記者 謝榮浤/國會報導】
台鹽綠能前董座陳啟昱「落跑」後彷彿人間蒸發,台灣民眾黨立委張啓楷今(20)日要求儘速緝拿陳啟昱到案。他指出,收賄7000萬的陳啟昱跑了,台鹽因此損失11億,因之前的「不平等合約」,未來恐還要賠償140億,經濟部應審核每一份合約。
張啓楷上午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表示,延續昨天在院會總預算審查,與經濟部長郭智輝達成的「打弊要雷厲風行,說到做到」共識,強調陳啟昱不但人要抓回來,不當的錢也要追回來,包括補償的錢。他指出,未來會有很多人跟台鹽求償,因為當初訂了很多「不平等合約」。
張啓楷並舉嘉義義竹岸場漁電共生案場為例,廠商向台灣綠能求償140億,最近台電在爭取政府繼續撥補1000億,但這部分沒有處理好,人民的納稅錢140億就出去了!他希望郭智輝回去把「不平等合約」逐一拿出來看,趕快去處理。
張啓楷強調,這是台鹽綠能當初跟人家簽的,部長和經濟部都須進行了解。「這是很嚴重的事情,董事會通過的是A案,結果拿C案去騙人家,現在導致可能要賠140億元。
張啓楷指出,雲豹能源以紙上公司縱橫家轉一手,從台鹽綠能搬走上億元。雲豹和縱橫家兩間公司會「剛好」設在同一個聯絡地址,縱橫家的聯絡人會「剛好」是雲豹能源的經理?縱橫家收不到錢又「剛好」是雲豹能源創辦人張建偉出面討錢?郭智輝則答稱,該案件若有正式檢舉,經濟部將依法啟動調查程序,「請委員檢舉」。
張啓楷當場表示,他就是正式檢舉此案,並要求經濟部針對台鹽綠能與雲豹間的交易透明化,以免納稅人利益受損。
而針對官股售電公司10月成立,由中華電信、中鋼、中油等公營事業近期正籌備成立新的綠電售電平台,張啓楷警告,此舉可能涉及法律上的背信問題。因為他們將長期統購離岸風場綠電,其中「合資股東的義務:當售電公司購入綠電乏人問津,股東有義務依持股比例回購」規定並不合理,傷害130萬股民權益。
張啓楷認為,如果今天購入的綠電價格沒有市場競爭力,沒有人要買,這些股東需要把這些沒有人要買的昂貴的綠電買回去,等於變相把中鋼(股東)的錢掏到綠能業者的口袋。政策的公平性與合理性,必須被重新檢討,否則這些股東會變成綠能政策的犧牲品,這條規定應予刪除,郭智輝表示認同照辦。
張啓楷說,這些公營事業皆為上市公司,若購電成本過高,恐損害股東權益,甚至引發股東提告。他提到,中鋼僅持股20%,卻強迫130萬股民共同埋單可能的政策虧損,股民們會甘願嗎?賠錢的生意,政府不能強迫做,無視股民權益。
張啓楷強調,「有需求,有合約,才買電」,他並重申售電平台設立的三個訴求:先整合訂單與需求,才能購買相對應的綠電;修正售電公司股東依持股比例回購綠電的「義務」;國營事業涉及售電平台之投資,須交由全體股東大會過半同意。
郭智輝承諾,將會同相關部會進一步檢討,避免損害股東和國家財政。